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合规性评价记录
一、评价目的
为验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确保持续合规,特开展本次合规性评价。
二、评价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年修正)
-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后续调整)
-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评价范围
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以及相关场所、设施、人员资质和安全管理资料。
四、评价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
五、评价小组成员
组长:张三(安全总监)
成员:李四(安全部经理)、王五(仓储部主管)、赵六(运营部专员)
六、评价方法
文件审查、现场检查、人员访谈、记录抽查。
七、合规性评价内容及结果
1. 经营资质
检查结果: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品种一致。符合要求。
2. 从业人员资质
检查结果: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符合要求。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检查结果:已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储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制度内容较为全面,但部分制度未及时根据最新法规更新,需修订。基本符合,需整改。
4. 储存管理
检查结果: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区域通风、防爆、防泄漏、消防等设施齐全;化学品按特性分类分区存放,未发现超量储存、禁忌物混存等现象;但个别货物堆垛间距不足,需现场整改。仓库外安全警示标志有部分褪色,需更换。基本符合,需整改。
5. 重大危险源管理
检查结果:经辨识,本单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已进行安全评估,备案手续齐全;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了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符合要求。
6. 采购与销售管理
检查结果: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安全标签,并建立采购台账。销售时,向客户提供SDS和安全标签,并核实客户购买资质,建立销售台账。未发现向无资质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情况。符合要求。
7. 运输管理
检查结果: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运输车辆、人员资质留存档案。符合要求。但自有装卸作业环节中,个别员工对操作规程不熟悉,需加强培训。基本符合,需整改。
8. 应急管理
检查结果:已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2024年度组织了2次综合应急演练和多次专项演练,有记录和评估报告。符合要求。
9. 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结果:制定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均有记录。但部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考核流于形式,需改进。基本符合,需整改。
10. 职业健康管理
检查结果: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作业场所设置了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配备了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符合要求。
11. 废弃物处置
检查结果: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于专用容器和指定区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处置合同,保留转移联单。符合要求。
12. 事故与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结果:2024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均已登记并整改闭环。符合要求。
八、评价结论
本次合规性评价共检查12个方面,其中符合8项,基本符合4项项。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总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但在个别管理制度、储存管理、运输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不符合项,需认真落实整改。
九、整改要求与建议
- 对本次评价发现的4项基本符合项,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并由安全部跟踪验证整改效果,确保形成闭环。
- 今后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培训,特别是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层面开展深入解读,及时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将合规性满足情况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举一反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与持续改进,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消除。今后如经营过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行政许可随之发生变化时,均应即时进行针对性合规性分析和符合确认;日常管理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合规性分析和符合确认,不得用 S0D C1. C-3 的记录复制以前的内容。
十、记录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2025年1月16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zthhg.com/product/14.html
更新时间:2026-10-07 11:20:58